勞工請假規則元旦上路 低薪勞工請1天病假最多扣多少錢?勞動部釋疑
勞動部公告修訂「勞工請假規則」部分條文,將於2026年元旦實施。(記者李靚慧攝) 〔記者李靚慧/台北報導〕勞動部公告修訂「勞工請假規則」部分條文,將於2026年元旦實施。根據新制,員工1年內累積病假沒有超過10天,雇主不得對勞工作出不利處分;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若要扣全勤獎金,須按請假日數依比例計算。由於對低薪勞工恐不利,勞動部根據解釋令說明,「貼近最低工資」的勞工,請病假1日最多只能扣「每日最低工資的半數」,亦即每日最多扣491元。 不少勞工關心,根據「勞工請假規則」修法新制,勞工請病假,雇主僅得按請假日數比例扣發全勤獎金,但按比例扣發的基礎是如何計算?勞動部指出,修法的目的是希望在扣除全勤獎金的限度上,採取明確的「比例原則」,假設勞雇雙方約定每月正常工時工資為3萬3000元,其中3000元為全勤獎金,勞工於某個月請病假1天,其他工作日皆有出勤,明年起,該月全勤獎金不能3000元全扣,而只能扣除最多100元(3000元÷30天)。 displayDFP('ad-PCIR1', 'pc'); 不過,已有勞工擔心雇主會透過調整薪資結構,進一步降低「底薪」並拉高全勤獎金,藉此避免勞工多請病假,例如同樣是明年的最低工資2萬9500元,底薪卻由原本的2萬6500元加全勤奬金3000元,調整為底薪僅1萬4500元,全勤獎金提高至1萬5000元,若請病假1天,全勤獎金能否從扣100元(3000元÷30天)提高至扣500元(1萬5000元÷30天)? 對此,勞動部表示,勞工的工資項目若包括底薪+全勤奬金,且工資金額「貼近」每月最低工資,當月請病假未足月工作,請病假當月工資,不得低於「每月最低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的每日最低工資後的餘額」。這是過去勞動部為保障領取最低工資勞工權益所發布的解釋令,勞工請病假一天,雇主最多僅能扣除最低工資除以30日薪的半數,無論雇主的薪資結構如何調整,均不影響扣發的工資數額。 根據上述的案例,若勞工原本底薪2萬6,500元加全勤獎金3000元,請一天病假,最多只能扣(29500元÷30天)×1/2,也就是491元;當月月薪應為29009元(29009元-491元)。即使雇主調整為底薪1萬4500元、全勤奬金1萬5000元,因為勞工每月僅領取最低工資,當月請病假1天,最多還是只能扣最低工資除以30日薪的半數、491元,勞工當月工資29009元不會改變。 勞動部提醒,雇主如欲調整工資金額或工資項目,應與勞工協商合意後執行,不得片面不利變更。雇主對勞工請病假扣除全勤獎金的額度,若超過按請假天數比例計算,因未符《勞工請假規則》請病假期間內工資給付的最低標準,主管機關可依違反《勞動基準法》第43條規定,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。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