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電重啟須經3步驟 郭智輝:最快也要16至18個月

立委鄭正鈐詢問核電廠最快要多長時程能重啟,經濟部長郭智輝表示,最樂觀的狀況而言,最快也要16個月至18個月。(圖取自國會頻道) 〔記者廖家寧/台北報導〕被問及假設核管法本月修法通過後,核電廠最快要多長時程能重啟,經濟部長郭智輝表示,假設最樂觀的狀況而言,綜合檢驗過程、國際同儕審查、訂得到燃料棒等過程都順利的話,最快也要16個月至18個月。 國民黨籍立委鄭正鈐關切,假設立法院通過核管法修法,核電廠延役最快要多長期程才能完成?能否在1年內完成重啟? displayDFP('ad-PCIR1', 'pc'); 郭智輝回應,據過往資料統計,假設核管法通過,首先要確認機組設備可以運作,每一個設備運作狀況不同,檢驗後才能確定可否延役,而2號機依法在5月17日一定要卸載,這段期間不能發電,據過往經驗初判,檢查過程就要費時一年多,也還要經過國際同儕審查。 郭智輝續說,檢測確認通過後,就有望訂製新的燃料棒,但另一個問題是,每一台機組的鈾燃料棒都是訂製的,每一根規格都不同,最樂觀的狀況是16個月至18個月最快能重啟核電。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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